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 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提高 测量成果水平,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特制定施工测量 复核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1 桩橛复测 (1)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 同等精度复测。 (2) 复测时要特别注意长隧道、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用各分段工程相结合部的 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发现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请设计院处理。 (3) 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备用桩橛的相对位臵是否正确,松动的控制桩橛不 能作为备用桩橛。 (4) 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 (5) 未经桩橛复测的工程不得施工。 (6) 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 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1.2 测量资料复核 本标段内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的控制测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及复核工作, 是项目施工的一项基础技术工作, 其工作质量直 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测量班应该核对有关设计文件和控制网点测量资料。 文件资料由2 名专业测量人员换手复核,核对结果应做记录并进行签认。复核成果经项 目工程部长复核,总工程师审核签认,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经专业监 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测量外业工作必须多测回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 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 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 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1、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测量 班长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2、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班应自检复核签认;对分工 衔接上的测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