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协议 甲方(村民):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监督单位): 为确保住房安全, 改善居住环境, 同时积极响应及执行省委省政 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通 知》(粤贫办〔 2011〕115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核实住房情况,将对 贫困户 *** 的房屋进行改造翻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信守合约,特签订如下 协议,以供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可根据自身房屋的破损程度, 选择将房屋翻新修缮或推 倒重建。建设费用由扶贫专项资金补贴给每户农户,补贴资金 为 万元,费用超出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自行聘请当地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 (乙方)对房屋 进行整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施工, 在规定时间内保 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验收合格方可结算。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问 题或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