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批工作程序 1、 目的:使合同文本完整、规范,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 范围: 2.1工程类合同审批。 2.2设计类合同审批。 2.3材料设备类合同审批。 2.4各类合同的归档。 3、 职责: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加强各流转部门的信息传递,督促各审批部门加速审批。 4、 程序: 4.1检查合同资料是否完整: 4.1.1四份乙方已盖章的合同正本,两份副本。 4.1.2由设计部认可的施工图纸2套。 4.1.3已经预算部审核认可的预算书2份。 4.1.4对合同价超出10万元的工程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及签约单位的三证(见招投标管理文件)。 4.1.5对不进行招投标的材料设备选购,应附上货比三家的具体资料及主管工程师说明。 4.1.6填妥《合同审批表》中各项栏目。 4.2满足以上条件的合同文本可进入下一道工
水电站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水资源开发申请: 业主提交开发申请报水行政部门批准流域开发同 意书 水务局 水电站防洪规划同意书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水务局 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附专家评审意见 水务局 报县小水电产业开发办公室审查 水务局、发改局、招商 办 初步设计审查 市、县水务、发改委及相关专家组审查 办理取 水许可 手续 选址意见 书界限审 查 水保方 案审查 水电站 环境影 响报告 书(表 ) 审查 矿产资 源压覆 审查 地质灾 害评价 审查 项目用 地审 (预 ) 批 项目林 地审 (预 ) 批 安全 评 价 水务局 水务局、 土地局 水务局 环保局 土地局 土地局 土地局 林业局 安监局 发改部门核准 (提供以上“批文”、“设评审意见” ) 发改局 水电站建设项目立项开工审批:做好资金筹集,项目前期准备 工作后向县产业办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水务局、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