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 : 万元、 ‰ 序 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工程类型 ≤100 部 分 ≤1000 部 分 ≤ 2000 部 分 ≤5000 部 分 >5000 部 分 一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建安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5.4 5.0 4.7 4.3 3.6 安装工程 6.4 6.0 5.7 5.3 4.6 二 工程预算、结算、 招标标底、投标 报价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一) +(二) (一) 核增、减额 5% 以下(含) 送审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5.4 5.0 4.7 4.3 3.6 安装工程 6.4 6.0 5.7 5.3 4.6 (二) 核增、减额 5% 以上 按核增、减额 5% 以上的额度收取 (%) 5 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文件 豫建标定 [2006]8 号 关于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晋升甲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 (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令第 149 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凿升甲级资 质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为 2006 年 6月 30 H 前,取得乙级工程造 价咨询资质满 3 年的企业 (含暂定期 1年 ): 2. 申报企业必须达到 149 号部令规定的甲级资质各项 标准条件; 3. 企业近 3 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 币 500 万。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需要企业提供缴纳营业 收入的营业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 收入的营业税完税凭证。企业营业收人含其他业务收入的, 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