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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隧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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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 严禁无资质施 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 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 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 确保支 (防 )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 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 报各项规定,监控量 (探)测数据超标 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 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 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 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 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 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 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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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 实施细则: 1.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 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 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 勘察设计、 监理及检测 工作。 2.公司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证书;从事隧道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7 号)要求,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试行)》(建市 [2014]118 号)规定 【注 1】,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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