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loor radiant heating 1 总则 1.0.1 为规范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 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以热水为热媒或以发热电缆为加热元件的地面辐射 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验收, 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 low temperature hot water floor radiant heating 以温度不高于 60℃的热水为热煤,在加热管内循环流动,加热地板,通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 的传热方式向室内供热的供暖方式。 2.0.2 分水
一、预留洞和预埋套管 (一)给水、热水、消防给水管道。 给水管道预留洞和预埋套管做法应根据室内或工艺要求及管道材质的不同确定, 塑料管、复合管可参见 02S405-1~4,铜管和薄壁不锈钢管可参见 02S407-1~2。 一般原则如下: 1.给水管道穿越承重墙或基础时, 应预留洞口,管顶上部净空高度不得小于 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小于 0.1 米; 2.穿越地下室外墙处应预埋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应按照《防水套管》 (02S404)相关规定选型; 3.穿越楼板、屋面时应预留套管,一般孔洞或套管大于管外径 50~ l00 毫 米; 4.垂直穿越梁、板、墙 (内墙 )、柱时应加套管,一般孔洞或套管大于管外径 50~l00 毫米。 5. 消防管道预留孔洞和预埋套管做法同上,热水管道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 其预留孔洞和预埋套管应考虑保温层厚度。若管材采用 PF-X管时,还应考虑其 管套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