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隧道开挖施工方法 1. 一般规定 1.1 开挖方式和开挖方法应按本规范 1.0.3 条的原则确定,并应 具有较大适应性。变换开挖方法时,应有过渡措施。 1.2 人力开挖方式只限于其它开挖方式不宜采用或在围岩不稳 定的土质隧道中应用。低等级公路的短隧道可采取人力开挖方式。 1.3 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合理确定开挖步骤和循环进尺, 保持各开挖工序相互衔接, 均 衡施工; (2) 开挖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爆破后,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应进行检查, 对可能出现的险 情,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 开挖作业中, 不得损坏支护、 衬砌和设备,并应保护好量测用 的测点; (5) 做好地质构造的核对和素描, 地质变化处和重要地段, 应有照 片记载。 1.4 岩石隧道的爆破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工中 应提高钻眼效率和爆破效果,降低工料消耗。 1.5 开挖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