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9.15
四川造价员管理办法

格式:pdf

大小:18KB

页数: 11页

关于印发《四川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建价师协〔 2007〕05号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会制定了《四川 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七年四月二日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价协〔2006〕013 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 (川 建人教发〔 20

造价员初始登记通知

格式:pdf

大小:13KB

页数: 5页

关于开展 2012 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初始登记工作的通知 新建价协 [2012]16号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协会联络站)、各有关单位 :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由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 设工程造价员自律工作的通知》(新建标 [2011]6 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全国 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 [2011]020 号)及《关于领取我区 2011年 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单的通知》(新建价协 [2012]06 号)的有 关规定,现将我区 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 初始登记的范围 按照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 造价员实 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 已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须经申报初始登记。 符 合登记条件的, 由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核发 《全国建设工程

最新知识

四川造价员登记指南
点击加载更多>>
四川造价员登记指南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