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加工安装合同 发包方:陕县大营镇大营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潍坊方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文本,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大营村综合办公楼花岗岩幕墙工程。 二、工程施工地点:大营村 三、工程量、工程造价及施工依据: 1、工程量为: 2200㎡(注:约计数),工程合同单价为: 415元 /㎡。 2、本项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913000.00元,大写:玖拾壹万叁仟元正(注: 据实计算,计算方法即扣除玻璃幕墙和门厅面积的所有平面面积) 。(含税价) 3、施工依据为:由乙方负责设计,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设计方案》 。 四、付款方式及工程确认方法: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款额的 50%,即 456500.00 元,作为备料定金。 2、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