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规范 一、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1. 应急照明的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光源选择 应选用能快速点燃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荧光灯等。 (2)消防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间应 满足: ① 疏散照明≤ 15s; ② 备用照明≤ 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 1.5s)。 (3)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 5s;高危险区域使 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 0.25s 。 (4)疏散照明平时处于点亮状态。 (5)可调光型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用于影剧院的观众厅。在 正常情况下减光使用,火灾事故时应自动接通至全亮状态。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要求: ①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0.5 lx ; 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 lx ; ③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 lx ; ④ 人防工程中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
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
来源: 作者:如心 发布时间: 2007-03-28 字体: [ 大 中 小 ]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
障人的生命安全, 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 以有效地制止灾害
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 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 [(CIE)81-49 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
[U.S.A.(NEC)87-700( 美国电气法规 )]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 [原苏联 CHNn11-4-79 (照明
设计规范 )] ;安全照明 [日本《照明手册》 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
安全标志 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 G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