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 2007年《公路基 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JTG/T B06-01-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 B06-02-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B06-03-2007 )的公告》(交通部 2007年第 33 号公告,以 下简称“部颁 2007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精神,结合 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现将贯彻执行 2007公 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其配套定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时间 2008年 1 月 1日前已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其预算文 件的编制执行 96编制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配套定额;
四川省 2009定额取费费率表 一、 税金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工程位置 费率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总价 +措施项目清单 总价 +其他项目清单 总价 +规费 市区 3.43% 县城、镇 3.37% 不在城区、县城、镇 3.25% 注: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 加等。 二、 规费 规费名称 计算基础 规费费率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6%———— 11%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0.6%———— 1.1%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3%———— 4.5%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 2%———— 5%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 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措施项目 清单定额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