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备用房的防火门级别 都有哪些设备用房: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报警阀间、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强电机房、弱电机房、 锅炉房、换热站、空调机房,送排风机房。 《建规》中的相关条文 ① 7.2.5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 设置在丁、 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隔墙和 0.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 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2.5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设置的重要设备房的构造与防火分隔要求。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等要保证该建筑发生火灾时,这些装置和设备不会受到火灾的威胁, 确保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通风、空调机房是通风管道汇集的地方,也是火势蔓延的主要部位。基于上述
常开防火门和常闭防火门 防火门一般都设置在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处。 防火门既是保持建筑物防火 分隔完整性的主要物件之一, 又是人员疏散经过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 需要开启的门。防火门按其开启方式可分为常开防火门和常闭防火门。 常开防火门平时处于开启状态, 火灾时必须自动关闭。《建规》第 7.5.2 条第二款中规定: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 并应有信号反馈 的功能。既常开式防火门必须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常闭式防火门 的自行关闭与顺序关闭功能一般通过机械闭门器或机械顺序器就可以 单独实现,无需电气控制。除非特殊要求,常闭式防火门一般也不需要 设置状态监视。 因此,如果设计人员在建筑图纸中只注明防火门的耐火 极限而未明确防火门的控制方式,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也就顺理成章地认 为防火门为常闭防火门。 审查中也发现有些业主认为电动控制的常开防 火门,结构复杂,价格较贵,也就有意让设计人员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