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编辑修改 - 项目管理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为加强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规范工序质量行为, 提高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检”即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必须自 检;自检合格后与下一道工序班组进行交接检;交接检完成后,由专 职质检员进行专职检。 自检包含预检及隐蔽预检, 应作检查记录和检 查结论。交接检应有接收班组的检查意见和接收意见。 专职检形成质 量检查记录和相应验收批资料。通过“三检”控制“三工序”即监督上工 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 二、“三工序”和“三检制”质量活动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验收规范 和技术标准进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每道工序完成 后 ,班组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和质量整改 ,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 每一个分 项工程完成后应在班组自检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组织班组长和施工 员对该分项进行质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