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价师协〔 2007〕05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7-1 15:19:52 阅读 1487次 关于印发《四川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建价师协〔 2007〕05号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会制定了《四川省 <全国建 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 2006〕013号)、四 川省建
某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全体员工的主 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全员的劳动积极性,进一步改革人才机制和用工 制度,促使总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人事管理 第二条 员工选拔范围: 1、侧重从市公路系统内部选拔各类管理、工程技术、经营等方面 的高级人才。特殊人才从系统外引进,必须经总公司党委会议研究通 过,实行聘任制(一般不转关系,不调档案)。 2、从各高等院校选拔专业对口的优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 业生。 第三条 员工选拔标准: 1、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或大学本科学历以上; 4、显著的工作成绩或学业特长; 5、年龄 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第四条 员工选拔程序 1、由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