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阀门供货要求 2.1一般要求 (1)阀门必须按其相应的技术标准、设计图样、技术文件及采购合 同的规定进行制造。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供货。 (2)当有特殊要求时,应在采购合同中规定,并应按规定要求检验 和供货。 2.2涂层 (1)除奥氏体不锈钢及铜制阀门外,其他金属制阀门的非加工外表 面应涂漆或按合同的规定予以涂层。 (2)非涂漆或无防锈层的加工面,必须涂易除去的防锈剂。阀门内 腔及零件不得涂漆,并应无污垢锈斑。 2.3标志 (1)阀门应具有清晰的标志,并符合 GB 12220《通用阀门标志》的 规定。 (2)标牌应牢固地固定在阀门的明显部位, 其内容必须齐全、 正确, 并应符合 JB 8的规定,其材料应用不锈钢、铜合金或铝合金制造。 2.4阀门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内容 (1)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 (2)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 (3)公称压力、公称通径、适用介质及适用温度; (4)设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