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 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与维修、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保 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双方应共 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配合乙方为施工 创 造条件。 2 、甲方工程部及保安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 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 并根据有关规定, 按情节轻重对乙方 及当事人做出处理。(按大厦有关规定执行) 3 、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消防安全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进入楼宇的维修、装修施工单位,须持市、区、县级以上施工营业执照。 国外施工队,须持有进京承包工程许可证和综合说明 (企业基本情况, 施工能力 等)。 2 、乙方应将经公安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