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大道交通道一期工程 燃气管道保护方案 一、前言 为保障潇湘大道交通道路幅范围内现有的燃气管道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燃气管道保护方案 1. 方案编制相关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长 沙市燃气条例》、《长沙市安全管理条例》、《长沙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2. 方案编制相关依据 2.1《长沙市望城区潇湘大道交通道工程南段施工设计图》 ; 2.2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市新奥燃气公司提供的测量成果; 2.3 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及燃气公司对该燃气管道保护的有关要求; 2.4 我部踏勘现场及清挖探坑之后实际调研成果; 3. 方案编制相关工程概况 3.1 潇湘大道交通道一期工程起于现状普瑞大道 K12+110,止于三汊矶 K16+229.777,全长 4.12
苏托垸污水处理厂纳污区金竹河纳污干管 (和明路—捞刀河段)建设工程 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方案 建设单位: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燃气单位: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本方案由以上单位于 2019年 8月 5日共同编制 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苏托垸污水处理厂纳污区金竹河纳污干管(和明路—捞刀河段)建设工程 致: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苏托垸污水处理厂纳污区金竹河纳污干 管(和明路—捞刀河段)建设工程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 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燃气管道保护方案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审查意见: 监 理: 日 期: 燃气公司意见: 如有与方案相关新的影响燃气安全事宜,按方案要求予以补充和动态维护。 负 责 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