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 (建标 [2010]143 号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 (以下简称: 人民法院法庭) 建设, 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院组织法》等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 统一标准, 是编制、 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设计和监督 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庭新建、 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专门人 民法院法庭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法律、 法规,从我 国国情出发,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 又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编制目的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咸丰县人民法院黄金洞人民法庭项目工程的指导性文件, 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依据和保障,是减少资源浪费的保证,坚持实事求 是,实行科学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的顺利竣工。 (2)编制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有关标准为基础,其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标 准。 2、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 3、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文明、安全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的条例、规定。 1.2 编制原则及内容 (1)编制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按 GB/T19001-2008 ISO9001 —2008质量标准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管理, 本着“精心施工铸精品、 与时惧进创 辉煌”的信念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编制内容 咸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