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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3
6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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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颁布日期 :2007/01/01 实施日期 :2007/01/01 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容积率 (以下简称容积率) 计算方法, 统一容积率计算规则,明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数值和计 入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二、一般情况下,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建筑 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遇有下列情况,按照本规则规定执行。 三、标准层层高超出常规指标的建筑 (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 4.5 米的,不论层内是 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1.5 倍计入容积率;住 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 5.0 米 (2.8 米+ 2.2 米 )的,不 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0 倍计入容 积率。 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 实际

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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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容积率计算规则》 (闽建规 [2008]14 号)和《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 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 (闽建设 [2007]18 号),参照《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住 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结合长乐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的,且地下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 1.0 米 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2)住宅建筑底层架空作为居民休闲绿化、公共停车等公共用途的,且层高不低于 2.8米, 不高于 5.1米的建筑面积。 2、下列功能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 (1)住宅阳台、入户花园、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进深超过 1.8 米的各类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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