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级防雷保护:当建筑物本身装有避雷系统(如安装有避雷针、引下线、 地网、外部屏蔽时),根据 IEC、VDE 相关理论,在其建筑物内部的 380/230V 低压配电电路处,需要采用防雷器(箱)来建立电源线上的雷电保护等电位连接, 可以避免雷电发生时引起的失火、 爆炸、人身伤亡的危害; 在此我们选用大放电 电流 100KA 以上的防雷箱,安装于大楼总配电机房内。 第二防雷保护:根据国际 IEC61312 和国内相关规范要求, 应在各楼层电源 总开关处和配置相应的防雷器作为保护。 第三级防雷保护:机房供电电源 UPS 控制开关处 ,配置相应的防雷器作为保 护。 电源防雷三级保护方案 雷电传播途径 雷电过压对大楼内部电子设备的损害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 : 1)直击雷经过接闪器 (如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等 )而直放入地 ,导致地网地电 位上升 ,高电压由设备接地线引入电子设备造成地电位反击 .
1.三级配电二级漏保总体要求 ★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 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参考图例 2. 总配电箱设置 ★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 配电箱、开关箱电器可靠、完好,进出线整齐。 设置要求: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 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 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 JGJ46-2005 第 8.1.2 条) 2、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