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保证人工鱼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达到“安全、经济、耐用、环保” 的建设要求,实现人工鱼礁建设目标,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人工鱼礁建设的内容、方法、技术要求。 1.3 本规程适用于在山东省管辖范围水域内进行的人工鱼礁建设。 1.4 本规程只对人工鱼礁区别于其它建设工程类别的地方作出规定。 本规程 未作规定的应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1.5 本规程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7378-1998 海洋监测规范 GB 12763-91 海洋调查规范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GB 18668-2002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针对舟山群岛的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等情况,设计了一种正六棱柱式人工鱼礁用于改善当地的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选用反映鱼礁通透性的e值和反映鱼礁附着能力的η值两个参数对人工鱼礁的结构进行评价,通过比较发现所设计的正六棱柱式人工鱼礁在具有良好通透性的情况下还能够为海洋生物提供更大的附着面积,满足设计需求.使用Fluent软件对鱼礁进行CFD仿真,发现鱼礁迎流面前部上升流的最大高度随来流速度的增加而增加,鱼礁后方背涡流的长度约为鱼礁高度的9.3~9.6倍,表明其具有很好的水动力特性.为进一步验证鱼礁的水动力学性能,在相同尺寸、相同水域环境下对鱼礁模型设计了水槽实验,与仿真结果相互验证,证明了正六棱柱式人工鱼礁水动力性能的有效性.最后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对正六棱柱式鱼礁礁区与箱形鱼礁礁区进行建设效果的对比评价,发现两种鱼礁均能对各自所处的海洋环境起到增殖作用,正六棱柱人工礁区的平均生物密度大于对比礁区的生物密度,证明了其良好的水动力特性对增殖效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