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 Q/HJZ015-2006 第 1 页 共 2 页 消防排烟排风双速风机箱技术标准 (适用于一、二类项目) 标准编号: Q/HJZ015-2006 编制单位: 技术中心 实施日期: 2006-12-14 实施相关部门: 技术中心、经营成本中心、事业部、质量监督中心及相关 部门 正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选用消防排烟排风双速风机箱的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 范、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条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公司新开发的配置机械排烟、 排风的地下车库的消防排 烟排风双速风机箱的设计选用、招标、施工及验收指导。 第三条 本技术标准的产品适用范围 风机箱采用双速设计, 在高速时用作消防排烟, 低速时用作排风换气。 烟气温度在 280℃时,可连续运行 30分钟;气流温度在低于 85℃时,可长时间运行。 第四条 本技术标准由相关中心或部门领导组织实施,
维修技术标准填写说明 1、编制依据 1.1、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图纸。 1.2、参考国内外同类型或使用性质相似设备的维修技术管理标准。 2、作表要领 2.1、按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有关设备进行编制。 2.2、“设备名称栏”填写单项设备名称( 6位数)。 2.3、“装置名称栏”填写分部设备名称。 2.4、填写该设备的分部设备名称。 2.5、画出装置的示意图,标出装置中需要点检部位的名称及易损部件的名称,在备注栏内要写上部位安装要求。 2.6、填写易损更换件、修理件或修复件名称。 2.7、填写易损更换件、修理件或修复件材质。 2.8、填写易损更换件、修理件或修复件图纸上所标注的主要尺寸,以及该零件相关的主要配合间隙标准和劣化极 限允许值。 2.9、填写易损更换件、修理件或修复件进行点检的方法、周期时间。 3、其他要求 1、要求填写数值正确,名称完整,字迹清楚。 2、结合点检实际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