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战结合人防电气设计要点 随着 目前国际局势的日益复杂化 ,随着国防建设的日益加强 ,国家对于人民防空 地下室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民用建筑中附设式及独立式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 日益增多,面积也越来越大。 其中尤以平时为汽车库, 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的 情况为多。针对最近几年人防电气专业设计、 审查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要点, 笔者 在此作一总结,以与各位设计同行同飨。 电源: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要求,防空地下室的 电力负荷,其基本通信、报警设备,应急通信设备, 柴油电站配套的附属设备以 及应急照明等 为一级负荷 ;重要的风机、水泵,电动密闭门,正常照明、区域水 源的用电设备、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洗消用的电加热淋浴器等为 二级负荷; 其余负荷为三级负荷。而按照《汽车库、停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规定,地下车库的 消防水泵、火灾
一、设计说明: 1、 人防电气设计说明应按《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 样》(08FJ06)第 2-9页 6.3条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2、 人防电气计算书中应按规范 7.2.4条分别统计战时各级负荷。 3、 7.5.7 防空地下室战时通用房间和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照明的照度 标准值,可按表 7.5.7—1和表 7.5.7—2确定。 二、配电箱 1、人防配电箱系统图中应分别标注平时和战时负荷。按照图集中示 例列表统计计算。 2、 7.8.6 各类防空地下室中每个防护单元内的通信设备电源最小容 量应符合表 7.8.6中的要求。 3、 7.2.14 条第 4 分条要求为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应在室内设置蓄 电池组电源,其供电时间应满足隔绝防护时间要求。 4、 7.2.15 防空地下室战时各级负荷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战 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 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 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