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建刚食品厂锅炉房管理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 (2)组织实施对司炉工人和介质责任人的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 育。 (3)组织或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对锅炉房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提出奖惩意见。 (5)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 全指令。 (6)编制、实施并监督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 检修计划。 (7)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上级 领导报告。 (8)负责联系办理锅炉房设计及审批、锅炉的修理、改造审批并 监督执行。 (9)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情况。 2、司炉班长的职责 (1)有机热载体炉司炉工应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持证上岗。 (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必要时可向上级领 导反映情况。 (3)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