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造价〔 201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建标〔 2011〕211 号)和安徽省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 计〔 2011〕25号)精神,现对合肥市定额人工费调整做如下规定: 一、调整范围: 合肥市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 屋修缮、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按现行的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 均按本 文件要求进行定额人工费调整。 二、调整内容 : 1 、以定额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 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合肥市区 60.99 元 /工日、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 县54.16 元 / 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具体调整按下表进行: 计价依据 结算系
淮 安 市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处 文 件 淮 安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公 室 文 件 淮造价, 2012? 13号 淮建招, 2012? 3号 关于调整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及招标控制 价备查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利 益,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经对 2010年11月1日起发布的招标 控制价调整系数执行情况的调研, 结合近期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 计价市场的实际情况, 经研究,现决定调整我市现有建设工程招 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 现将“2012年第一期淮安市建设工 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 ”以及国有投资工程项目招标 控制价备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 序号 工程名称 结构形式 调整系数幅度( %) 1 多层住宅 混合 0-3 2 小高层、高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