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 (DB)、企业标准 (Q/) 四级。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理事会审查, 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 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 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 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 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 通用互换及标准的协调配套等。 中国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 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 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