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木作软包工程施工工艺 1) 材料要求 a. 软包墙面木框、龙骨、底板、面板等木材的树种、规格、等级、含水率 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b. 软包面料及内衬材料及边框的材质、颜色、图案、燃烧性能等级和木材 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具有防火检测报告。 普通 布料需进行两次防或处理并检测合格。 c. 龙骨一般用白松烘干料,含水率不大干 12%,厚度应根据设计要求,不 得有腐朽、节疤、劈裂、扭曲等疵病,并预先经防腐处理。龙骨、衬板、边框应 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 d. 外饰面用的压条分格框料和木贴脸等面料,一般采用工厂加工的半成品 烘干料,含水率不大于 12%。选用优质五夹板,如基层情况特殊或有特殊要求 者,亦可选用九夹板。 e. 粘结剂一般采用立时得粘贴,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粘剂。 2) 主要施工机具 序号 名称 数量 规格 说 明 1 电动机 1
软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3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墙面木作软包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墙面和门等软包工程的施工。 34.2 规范性应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4.3 术语 34.3.1 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基底面层。 34.3.2 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34.4 施工准备 34.4.1 技术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