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砖砌体砌筑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砖混、外砖内模及有抗震构造柱的砖墙砌筑 工程。 2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砖: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单。清水墙的砖 应色泽均匀,边角整齐。 2.1.2 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条件选择,一般宜采用 325 号普 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1.3 砂:用中砂,配制 M5 以下砂浆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过 10% ,M5 及其以上砂 浆的砂含泥量不超过 5% ,使用前用 5mm 孔径的筛子过筛。 2.1.4 掺合料:白灰熟化时间不少于 7d ,或采用粉煤灰等。 2.1.5 其它材料:墙体拉结筋及预埋件、木砖应刷防腐剂等。 2.1.6 主要机具:应备有大铲、刨锛、瓦刀、扁子、托线板、线坠、小白线、卷尺、铁 水平尺、皮数杆、小水桶、灰槽、砖灰子、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