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08]160 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完善施工企 业信用评价制度,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印 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铁道部办公厅原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 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 [2006]55 号)、《关于〈铁路建设工 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补充相关内容的通知》 (办 建设发 [2007]66 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将本办法执行中的建议与意见及时反馈铁道 部建设管理司。 附件: 1.日常检查评分表 2.施工不良行为认定、公布期限和扣分标准 二○○八年九月五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激励施工企业 加强管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