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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7
施工企业危险源监管制度[1]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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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监管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 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 定 ,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有 效监控,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 内实行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监管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危险源的内容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 亡、人身伤害、环境破坏、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或危险施工部位及其它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施 工活动。建设工程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基坑支护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 构施工的工程; 或基坑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 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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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监管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 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 定 ,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有 效监控,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 内实行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监管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危险源的内容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 亡、人身伤害、环境破坏、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或危险施工部位及其它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施 工活动。建设工程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基坑支护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 构施工的工程; 或基坑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 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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