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企业发展的需求, 进一步加强和提本单位管理水平, 不断规范企业管理 工作,建立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 准确性和及时性, 统计工作要 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必须依照《统计法》、 《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资 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 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
第 1 页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 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 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 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 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 、《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 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 )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 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 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 )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 务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