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星小区拆迁安置房工程(二) 期三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人:文泽爱、徐建勇 批准人(总监):赖仲琪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三星小区拆 迁安置房工程( 2)期三标段项目监理部 2011 年 10 月 28 日 绵阳市三星小区拆迁安置房工程( 2)期三标段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地址: 本工程位于绵阳市游仙区小枧三星村 1.2 项目组成、规模 本工程总面积为 43524.87m2,其中 62号楼:砖混结构,层高为 19.50m, 面积为 2658.12m2,63号楼:砖混结构,层高为 18.90m,面积为 4258.41m2, 64号楼:砖混结构,层高为 19.50m,面积为 3602.05m2,65号楼 : 砖混 结构,层高为 19.50m,面积为 4164.78m2,66 号楼:底层框架结构、上 部砖混结构,层高为 18.900m,面积为 5076
1 桂林市七星区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 有效遏制 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和自治区、市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火灾隐患, 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消 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或群众举报并经公安消 防机构确认属实的重大火灾隐患。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且情况严重, 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 大财产损失的,应当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达到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