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编号:A-17-□□□□-□□□□ 本证书包括的工程: 检查人(单位): 合同缺陷责任证明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缺陷责任证明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年 月 日 驻地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服务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建路桥集团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一合同项目部 2015年 1 月 22日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服务制度 总则 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明确各级工作职责,规范审核程序, 统一管理资料, 切实执行合同相关规定和管理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是指工程合同条款中所定义的相关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沿海高速公 路曹妃甸支线工程。 施工单位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缺陷责任 期内各项义务。 (二)对存在的缺陷、出现的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 行维修,直至满足相关标 准和要求。 (三)按要求编制、提交工程跟踪报告和质量自检报告 等资料。 (四)配合监理单位和管理单位对缺陷责任期内工作的 检查和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 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应满足合同相关规定。其中,小修养护工程起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