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产品特性文件表》申报指南 1.基本要求 1.1 产品特性文件表要严格依据产品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产 品标准、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及型式试验样品实物、实物照片、 定型图纸、产品说明书、铭牌标志等出具。 1.2 产品特性文件表内容应填写完整, 并加盖公章。认证委托方、 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应与认证申请材料、 企业注册文件及公章 一致。 1.3 填表时间应据实准确。 1.4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按相应实施规则及产品标准中规定的 名称和表示方式填写。 典型产品名称如: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悬挂式六 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2.填写指南 2.1 “铭牌标志” 将产品的铭牌照片粘贴在特性文件表附页指定空白处, 并附 产品说明书,产品实物照片。申报单位应对照“项目”一栏要求 及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对于铭牌照片、 产品说明书中不完全的 部分及缺少部分,如:警示用语等其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