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砌体工程 3.13.1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3 工程名称 分相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检验批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砖砌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 2 砂浆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 3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及 8 度以上 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 置的临时时间断处应砌成斜差。 4 砖砌体的转角和交处应同时砌筑, 严禁无可靠措施内外墙分砌施工。 5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 6、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 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 直槎必须做出 6 砂浆饱满度, % ≧80(墙) ≥90(柱) 一 般 项 目 1 轴线位移 mm ≤ 10 2 垂直度(每层) mm ≤5 3 砖砌体组砌法应正确,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