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安全及养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金城江公路管理局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试用寿 命,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 (或技术员) 一人,保持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认真执 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H-2004)中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 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第二条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职责: 1.主持辖段桥梁(涵、隧道)的经常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根据经常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本机构主管领导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 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 区内桥梁(涵、隧道) 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并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 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通过,其后详细检查有无破损,同时记录在案。 4.提出辖区内桥梁(
郊区段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我段桥梁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处于安全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 其使用寿命,实行养护单位负责人、桥梁养护工程师、路政监管责任人、养 护责任人四级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单位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一人,保持桥梁养护技 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认真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 H—2004)中桥梁 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第二条 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职责: 1. 主持辖段桥梁(涵)的经常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 根据经常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本机构主管领导 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梁(涵)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 质量,及时上报辖区内桥梁(涵)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并根 据上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