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使我国城市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的规划、设计符合国家的方 针、政策和法令,并达到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 平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其它垃圾转运站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 根据转运站的特点,在设计时,应做到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安全适用,有利于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 第 1.0.4 条 转运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选址和规模 第一节 选址 第 2.1.1 条 转运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行业规划的要求。 第 2.1.2 条 转运站的位置宜选在靠近服务区域的中心或垃圾产量最多的地方。 第 2.1.3 条 转运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地方。 第 2.1.4 条 在具有铁路及水运便利条件的地方,当运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