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书用委建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 x x x (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 x x x (以下 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 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 x x 市 x x 区 x x 地号 土地内定名 x x 名宫,经暂编号 A区 x 栋 x 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 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 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 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 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 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 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 (阳台走道、楼梯间 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 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 双方均不得异议, 若增减面积误差超 过百分之二时, 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