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期 交底内容: 砂石地基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 法)。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 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 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 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 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 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 2/3,并 不宜大于 50mm。 2.1.3 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 6~10t)、 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 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