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QF-2015-001 号 合同编号: 青岛市木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卖方: 买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明细。 买方购买木门的品牌名称: ;定制商品明细详见木门定制单(编 号: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买方所购木门按照国家《木质门》 (GB/T 1402-2006)行业标准界定属于: □全木门(全实木榫拼门) □实木门(实木复合门) □模压门(夹板模压空心门) □其他 执行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定货标准: □现场看样定货(样品编号: ) □按买方设计要求定货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货款具体见木门定制单。定货时,卖方收取定金 元(大写: )(买方 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定金应不超过货款总额的 20%); □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