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10-59958248 2 天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22-23699413 3 河北 河北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与行业发展处 0311-87903029 4 山西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351-3575130 5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协会 0471-6917554 6 辽宁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4-24119227 7 吉林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431-2752408 8 黑龙江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451-82303570 9 上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021-54614788 10 江苏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5-83732752 11 浙江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571-88835928 12 安徽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551-28
1 附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 和提高其业务水平, 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 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 (建标 [2005]69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 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 第三条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以下简称中价协) 负责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 (以下统称管 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 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 律管理工作。 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 管理工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