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 1. 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 1.1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 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建 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建【 2004】 369 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 细的规定:“固定总价。 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 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 更多时候由于一方 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 定的施工内容, 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 量核价工作; 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 移给承包方承担, 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 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 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
1 党员个人的“四风”“问题清单 ” “问题清单”( 条) (一)形式主义问题 1、学习有时流于形式,缺乏认真深入的思考,囫囵吞枣,只从字面 上理解,没有深刻认识内在含义,特别是在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上。 2、在某些工作上作风不够深入。对于一些项目的实质问题还没有深 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实际工作上不够深入, 不够细致,不能充分了解项目 任务的详细情况 ;处理问题有时还存在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降低了工作 标准。 (二)官僚主义问题 工作中沟通调和少,协作共事难,遇事不敢担当。精神有些疲倦,拼 劲、闯劲不够,干工作不够用心,只求“过得往” 、不求“过得硬”。 (三)享乐主义问题 杜绝了享乐主义方面的主要问题,但满足于现状,缺乏新动力。 (四)奢靡之风问题 个人自我能抑制奢靡之风,避免铺张浪费,但偶尔会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