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渠 道 清 淤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吉林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2 渠 道 清 淤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一、 总 则 1.1 为有利于渠道清淤工程的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行为,依据施工 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河道疏浚(清淤)施工规范等有关规 程、规范的要求,制造本细则。 1.2 渠道清淤施工监理的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实行的 单元工程和每道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 开 工 条 件 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