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以下二者简称 “国有资金投资 ”)的工程 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 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范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 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
一、土石方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工程量计算。平整场地是指工程动土开工前,对施工现场正负 30cm以内高低不平的部位进 行就地挖、运、填和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底面积外围外边线以外,各放出 2m后所围的面积计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 S平整场地= S底+2 *L 外 +16 式中 S平整场地 ——平整场地的面积; S底——底层的建筑面积; L 外—外墙外边线总长, 16——四个角的正方形面积之和= 4X2X2, 2.原土碾压及填土碾压工程量计算。 (1)原土碾压,是指挖至原土后对原土进行碾压。工程量按槽、坑的底面积计算。 (2)填土碾压, 是指挖至原土后分层回填碾压。 工程量按槽、 坑底的面积乘以填土厚度, 以 m3体积计算。 3.人工挖地槽工程量计算。人工挖地槽是指槽长大于等于槽宽 3倍,且槽底宽度小于等于 3m。 槽长 L>3* 槽宽 B 槽宽 B≤3m 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