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桩支护 1、排桩桩掉型应根据工程与水文地质条件及当地施工条件确 定,桩径应通过计算确定。一般人工挖孔桩桩径不宜小于 800mm, 冲(钻)孔灌注桩桩径不宜小于 600mm。 排桩中心距可根据桩受力及桩间土稳定条件确定,一般取 1.2 ~2.0d (d为桩径),砂性土或粘土中宜采用较小桩距。 3、排桩支护的桩间土,当土质较好时,可不进行处理,否则应 采用横挡板、 砖墙、挂钢丝网喷射砼面层等措施维护桩间土的稳定。 当桩间渗水时,应在护面上设泄水孔。 排桩桩顶应设置钢筋砼压顶梁,并宜沿基坑成封闭结构。压顶 梁工作高度(水平方向)宜与排桩桩径相同,宽度(垂直方向)宜 在 0.5 ~0.8d(d——排桩桩径) 之间,排桩主筋应伸入压顶梁 30~ 35d(d——主筋直径),压顶梁可按构造配筋。 排桩与顶梁的砼强度 等级不宜低于 C20。 4、在支护结构平面拐角处宜设置角撑, 并可适当增加拐角处排 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