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 Q/HJZ015-2006 第 1 页 共 2 页 消防排烟排风双速风机箱技术标准 (适用于一、二类项目) 标准编号: Q/HJZ015-2006 编制单位: 技术中心 实施日期: 2006-12-14 实施相关部门: 技术中心、经营成本中心、事业部、质量监督中心及相关 部门 正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选用消防排烟排风双速风机箱的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 范、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条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公司新开发的配置机械排烟、 排风的地下车库的消防排 烟排风双速风机箱的设计选用、招标、施工及验收指导。 第三条 本技术标准的产品适用范围 风机箱采用双速设计, 在高速时用作消防排烟, 低速时用作排风换气。 烟气温度在 280℃时,可连续运行 30分钟;气流温度在低于 85℃时,可长时间运行。 第四条 本技术标准由相关中心或部门领导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