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金沙新村南块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做好普陀区金沙新村南块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改善居民的居 住条件和环境, 通过前期座谈会、 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 公有房屋承租人意见 和建议,根据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结合本区、本地块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沙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普 府〔2013〕140号),金沙新村地块旧城区改建征收范围为:东至白玉苑、南林家港多层住宅,南至 顺义路,西至规划石湾路(含),北至宁夏路。金沙新村南块地块旧城区改建具体范围为:南林家港 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22号、23号、24号;金沙新村 86-92 号;顺义路 295 号。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及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
刘陆村“四有一责”建设情况汇报 以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 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 村党组织领导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四有一责”建设是推进新 农村建设的重要动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村级 组织“四有一责”建设的目标要求, 我村 2012年全力推进 “四 有一责”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现本人将 2012 年刘陆村 建设成果向大家做一个情况汇报。我村的建设情况如下: 一、具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我村推进农业产 业化进程,把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农民增收放在首要 位置。 2011 年我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20 万,比上年同期 增长 7%。同时,积极宣传党关于扶持自主创业中的养殖业 和种植业的优惠政策,鼓励能人大户干事创业,增加集体经 济收入,带动村民就业。 将我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带上新台阶, 增加农民人均年收入,向小康生活迈进。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