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筒风机制造质量标准 为了使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并能达到公司制定的质量目标,特定圆 筒风机制造质量标准如下: 1. 圆筒风机外壳 1.1. 机壳、导流筒、导流片、电机安装板、导流筒盖板及支架脚的材料: 1.1.1. 机壳材料: 9#及 9#以下机壳材料;采用 Q235—δ2.5热轧板 ; 10#及 10#以上机壳材料;采用 Q235—δ3.0热轧板。 1.1.2. 导流筒材料: 8#及 8#以下导流筒材料;采用 Q235—δ2.0热轧板 ; 9#及 9#以上导流筒材料;采用 Q235—δ3.0热轧板。 1.1.3. 导流片材料: 8#及 8#以下导流片材料;采用 Q235—δ2.0热轧板 ; 9#及 9#以上导流片材料;采用 Q235—δ2.3热轧板。 1.1.4. 导流筒盖板材料: 8#及 8#以下导流筒盖板材料;采用 Q195—δ1.0冷轧板 ; 9#及 9#以上导流筒盖板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9.4.8 排烟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其排烟量应考虑 10%~20%的漏风 量; 2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从节能考虑应选择运行效率高的 风机,在工程中常采用双速 混流风机 代替离心风机。) 3 排烟风机应能在 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 30min; 4 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该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9.4.9 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能在 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 不少于 30min。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 。 条文解释 9.4.8 本条规定了排烟风机的选取和基本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