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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喷头保护面积和喷水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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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 计基 本参 数 仓库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设消防排水设施。 干式系统和雨淋系统 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式系统的喷水强度系统作用面积应按对应值的倍确定 ; 2 雨淋系统的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 。 预作用系统 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的 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规定值确定 ; 2 当系统采用 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直接控制预作用装置 时,; 3 当系统采用由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规定值的倍确定 。 洒水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 。 1 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 8m ;当设置高度为 4m~8m 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2 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 4m 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 s·m );当超过 4m 时,每增加 1m ,喷水强度应 增加( s·m); 4 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

自动消防水炮的喷水强度分布特性及其控火性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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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水强度是决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性能的重要参数。自动消防水炮在火灾早期可以快速响应,探测火源位置并自动喷水扑灭火灾。但如果由于某些因素不能及时响应,控制火灾的发展就是该系统的主要目标。传统的自动消防水炮研究只考虑射程和流量,没有考虑喷水的强度分布特性。本文将喷水强度引入自动消防水炮的控火性能研究,通过实验研究其在不同射程处的喷水强度分布特性,并参照不同危险等级的场所控制火灾所需的喷水强度参数来推算其有效保护区域和可控制的最大火源功率。研究结果表明:自动消防水炮在有效射程内,不同射程点的喷水强度、有效保护面积有所不同,喷水强度分布具有不均匀性。自动消防水炮应在火灾发展到最大有效保护面积之前自动或手动启动,才能达到有效控制火灾的目的。对于本文研究的某特定类型水炮,在20m至40m的射程范围内,应用于不同火灾危险等级场所,最大有效保护区域面积和可控制的最大火源功率均随射程增加而增加;而在40m至50m的射程范围内,应用于轻危险等级场所,最大有效保护区域面积随射程增加而增加,而其它危险等级场所的最大有效保护区域面积随射程增加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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