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湘质监统编 施 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 2号线一期土建工程 SG-11标段 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专业施工员: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专业班组长: 交底时间: 交底地址: 锦泰广场站支护工程基坑降水与排水安全交底 1、 一般规定 ( 1) 排降水结束后,集水井、管井和井点孔应及时填实,恢复地面原貌或达到设计要求。 、 ( 2) 现场施工排水,宜排入已建排水管道内。排水口宜设在远离建(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保证 排水畅通。 ( 3) 施工期间施工排降水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构筑物、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 时,不得停止排降水。 ( 4) 施工排水不得在沟槽、基坑外漫流回渗,危及边坡稳定。 ( 5) 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器接线、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 6) 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排降水设备,并宜设备用电源。